长治医学院党委2022年度承诺师生员工“十件实事” 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延续性和影响力,让师生员工体会实实在在的幸福感、获得感,共享学校发展成果。近日,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22年学校将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向广大师生员工承诺办“十件实事”。一、优化后勤服务。提升师生就餐体验,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完善学生洗浴条件,建设学生活动场所,美化校园环境。二、保障职工安居。推进新校区教工公寓建设和旧家属区改造相...
胡春香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宣讲4月1日上午,党委常委、副校长胡春香在科技楼11层1号会议室,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医学检验学系、医学影像学系和外语教学部教职工参加学习。胡春香从“考察调研山西的重大意义”“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核心要义”“山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关键举措”和“我们如何以实际行动践行嘱托”四个方面,运用具体事例,饱含深情地回顾了习近平总书记五年来三次亲临山西考察调研亲切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的背景和意义,...
我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 3月31日下午,我校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进行专题学习。学习会由党委书记李华荣主持,党委常委参加。李华荣强调,2019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班开班式上先后发表六次重要讲话,分别从加强理论修养,主动担当作为;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校纪检监察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学习 4月1日上午,校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体学习。会议由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徐建和主持,学校及附属医院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徐建和传达学习了《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登的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拥军题为《坚持“三不”一体推进 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两会发言。全面建设清廉山西是山西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
我校与山西中科潞安紫外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框架协议3月30日上午,我校与山西中科潞安紫外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科技楼11层1号会议室举行校企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长治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郜双庆,招商中心副主任、高新区项目专员李旭红;山西中科潞安紫外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晋闽、总经理闫建昌、副总经理崔永强等代表;我校党委书记李华荣,党委副书记、校长王金胜,党委常委、副校长郑金平,科技处处长苗聪秀和...
校团委积极开展“节水护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为充分调动我校大学生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节水、护水理念,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行为习惯,校团委于3月23日至28日组织开展“节水护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月23日上午,由校团委主办、校学生会承办的“惜水 爱水 节水 从我做起 ”“护水 净水 保水 人人有责”主题节水周签字活动,在北校区林荫道举办。志愿者们积极宣传节水护水相...
长治医学院党委第三轮巡察全面进驻根据校党委2022年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第三轮巡察工作成立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后勤党总支、思政部党总支、药学系党总支和医学检验学系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 3月28日、29日,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和第四巡察组全面进驻四家被巡察单位。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代表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席动员会并作讲话。 党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教...
我校召开临床医学类专业认证工作进展汇报会 为进一步推进临床医学类专业认证工作,3月25日下午,学校在附属和平医院体检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临床医学类专业认证工作进展汇报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宋晓亮,教务处副处长来丽娜、校教学督导委专家代表,第一临床学院院长李红倬、副院长张文平,医学影像学系、麻醉学系和精神卫生系领导出席。第一临床学院各教研室正(副)主任,附属和平医院相关科室主任及教学人员参加会议,会...
2021年新入职教师岗前教育培训正式开班为进一步增强新入职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强化立德树人、爱岗爱校、敬业成才意识,提升教师职业操守,尽早实现角色转变,3月28日下午,我校2021年新入职教师岗前教育培训正式开班。开班仪式在临床技能中心学术报告厅举行。校长王金胜、副校长宋晓亮及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开班仪式。仪式由宋晓亮主持。宋晓亮对培训的目的、意义及培训安排作了说明,他要求,新入职教师要提高站位,高度...
长治医学院召开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3月25日上午,我校在临床技能中心学术报告厅召开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精神新要求,安排部署学校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党委书记李华荣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组全体人员、附属医院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党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被巡察二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