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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长治医学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5月18

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长治医学院岗位:长治医学院北校区科技大楼1404室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岗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学术交流中心305室;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岗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行政办公区041室。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及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长治医学院含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4)。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党政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4)报考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8)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复审材料。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后续有关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

长治医学院岗位:  0355-3151485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岗位:  0355-3128031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岗位:  0355-3550338